如题 我今天因为迟到5至10分种,我老板就说要扣除我薪水,由于我们工作经常超时,老板没有给予我们超时费用。
我就和他顶撞了几句,过后我说我不要做了.
由于我先前已经给予他一个月通知,他叫我帮他工作多一个月.
我的薪水每月不超过1500,不知劳工法令有保障我吗.
我加入工作没有签任何协议书,我工作时间早上9点至傍晚7点.
如果我向他追讨超时费用的话,可以到劳工部投诉吗.
我1星期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.
我目前是冷气学徒,工作也具备危险性,如果每天工作都超过半小时,或1小时以上不知可以索取超时费吗.
薪水单我也有,老板签名公司盖章也有.
由于我老板没有设有打卡机,不过我公司有cctv 可以证明我的工作时间到放工时间.
Originally posted by KL Siew on Mon, 20 Jun 2011 05:14:02 PM你是可以去劳工局投诉的。不过,最低限度你必须知道你一共做了几小时的超时工作。
我帮他工作1年,做了几小时的超时工作《我也没有去算.
我们时间不定的,几乎天天都是超时《有时候超时半小时,有时候超时2小时.
请问如果按照劳工法令,正确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呢.
如果我这样的case,向劳工部投诉不知可以吗.
还有我想询问kl的劳工部地址,不知你是否能提供给我.
谢谢你的回复.
Originally posted by KL Siew on Mon, 20 Jun 2011 05:14:02 PM你是可以去劳工局投诉的。不过,最低限度你必须知道你一共做了几小时的超时工作。
我不懂要去哪里发问哦~所以在这里问了~造成不便真是抱歉~
想问公司有权规定员工一定要拿无薪假期~来减少开销吗?
刚开始是要员工拿半个月~我不同意~后来8天~6天~最后现在是4天~